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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张股票背后的荆棘之路

发表时间:2023-11-24

粤汉铁路的筹划最早要追溯到1896年,后因资金无着而被“稍缓筹办”。1897年底,德国强占胶州湾,粤、湘、鄂三省绅商联名上奏,请求速办粤汉铁路,时任湖广总督的张之洞也倾力呼吁。1898年1月,清政府谕令王文韶、张之洞“从速开办,力任其难”,粤汉铁路的筹建被正式提上议事日程。

粤汉铁路连同支线全长一千多公里,建路费用几千万两,按照清政府“借款修路”的惯例,张之洞主张“粤汉以借美款为妥”,于1898年4月与美国合兴公司签订《粤汉铁路借款合同》,一年后又签订了《粤汉铁路借款续约》,其中第十七条规定合兴公司根据合同所享有的权益不得“转于他国及他国之人”。

然而美国合兴公司的创办人不久后逝世,比利时人购买了三分之二的股票并出任经理,违背了《续约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“废约运动”就此开始,直至1905年8月,中美签订《收回粤汉铁路美国合兴公司售让合同》。粤汉路权收回后,经由粤湘鄂三省官绅合理支持,将全路购回自行筹办,确立了“三省自办”的方略,达成了《鄂、湘、粤官绅会议修粤汉路条款》,并以“各筹各款,各修各路”为总原则。

尽管如此,绅商们的“商办”愿望从开始就被湖广总督张之洞极力反对,他认为“官督商办”的方式才应该是“我中国全国铁路之准绳”,为此他屡次致电粤督岑春煊“均力主路款宜官商共筹之悦”,欲促使广东粤汉铁路实行官督商办。数月后,岑春煊拟定《粤汉铁路筹款议》,提出由官府出面通过抽捐加税的方法筹集铁路股款,从而达到官督商办的效果。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广东,广大商民都具备投资铁路的意愿和能力,于是这种方式遭到广大广东绅商的反对。1906年,部分绅商为此与官府发生言辞激烈的冲突,引起了广大绅商的强烈抗议,从而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广东铁路风波。面对抗议浪潮,迫于绅商集股实效,岑春煊正式宣布“以后本省地方官专任维持保护,一切财政及举人之权概不干涉,如有阻挠破坏者,准期禀官从严惩治。望各商齐心一志,将已认未收及尚未认定之股迅速劝集,毋稍涣散”,并与张之洞复电无异议。至此,广东粤汉铁路实行商办迈出了关键一步。

馆藏“商办广东粤汉铁路有限公司股票”

此后,广东绅商们积极举办集股活动,省内外以至香港、海外粤商踊跃认股。1906年4月24日,商办广东粤汉铁路有限公司正式宣告成立,郑观应被选举为公司第一任总办,广东粤汉铁路的商办之路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就。

(参考文献:《晚清商办广东粤汉铁路有限公司的创办及背景分析》,《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》2013年第10期,作者:黄家友)

责任编辑:岭南金融博物馆